我国减让二手车交易增值税
新华网
新华网4月15日电 为促进旧车的流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减让旧机动车增
值税。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
,国家对旧机动车增值税做了新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
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
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长期以来,国家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征收的税较多,阻碍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速度。按规定,
目前消费者在出售一辆旧车时要交纳4%的增值税和2.5%的过户费,经销商要交纳4%的增值税。
即卖一辆10万元的旧车,消费者要交6500的税,经销商品粮要交4000元的税。消费者、经销商普遍
认为卖二手车的税费太多、太高。这是我国市场上二手车价格过高的原因之一。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