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停复业登记手续
在个体税收征管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有些纳税户在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经营时,没按规定办
理有关停业手续;还有些纳税户虽办理了停业手续,但在提前恢复营业时,没按规定办理有关复业
手续,造成偷税事实,被税务机关处罚。如个体户孟某在不经营的情况下,因未办理停业手续,而
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3600元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除了个别纳税户有意偷税
外,主要是因为纳税户不知该如何办理停复业手续造成的。那么,纳税户应如何办理停复业手续呢
?
首先,办理停复业登记的范围主要适宜于定期定额征税的个体工商户。
其次,办理停业登记手续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
、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及发票领用存情况,经税务机关初审后领取《停业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
停业申请审批表》,并及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报送《停业申请审批表》的同时,应缴清税款
,缴销发票,交回有关税务证件等。领取核准停业通知书后,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停业义
务。纳税户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停业时间,应在停业期满前5日内续办有关手续。
在停业期满,或提前恢复经营时,应在恢复经营前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申请。经主管
税务机关核准复业后,领取有关票据及证件,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虚假停业属偷税行为,将根据其所偷税数额的大小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所以纳税户应当根据经营需要及时办理停复业登记手续,
在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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