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2001年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1年4月4日 苏国税发[2001]154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
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2001年进一
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意见》,业经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适应新世纪税收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保证税款及
时、足额入库,完善为纳税人服务,降低税收成本,全面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能,实现我省国税
征管工作的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
现就我省国税系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一、 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关于“在现代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税收征管
必须积极采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以利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速
税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征收集中度为核心;以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为特征;以取消全职能基
层征管单位,建立征、管、查专业职能机构为重点;以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明晰执法责任、提高征
管效率、促进依法治税为目的,逐步建立适应信息时代发展要求的科学严密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明
确岗位职责,促进依法治税。
(二)先进高效。要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先进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实现征
管手段的先进性和征管运行机制的高效性,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三)严密监控。通过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对内加强监督制约,促进各级
国税机关依法行政;对外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促
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四)集约管理。通过取消全职能征管分局,按照征、管、查外分离,实行集中征收、划片管理、
一级稽查,提高税收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减少管理层次,实现管理的集约化,优化资源配置,降低
征税成本。
(五)优化服务。要依托不断发展的信息网络技术,以电子介质为主要载体传输和处理各类税收业
务,打破地域差别,建成规范、快捷的申报纳税和咨询渠道,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改善为纳税人
服务。
(六)因地制宜。在深化征管改革过程中,既要整体筹划,统一规范,又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
,区别城市与农村,苏南与苏北经济发展状况和计算机网络建设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既
要加快整体推行速度,又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二、 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目标是:从2001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善省、市、县、专业局(分局
)四级广域网,实现市、县征信息的的集中处理,取消全职能征管机构和乡镇“税务所”,按照征
、管、查外分离,设置专业职能局,形成以省辖市区和县(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划片管理、一
级稽查的征管格局,建立科学、先进、高效、规范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
依据上述目标,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完善网络建设,实现税收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和高效运用。
1、健全完善全省计算机广域网。通过DDN线、桢中继和无线网等方式,全面完成省、市、县和各专
业职能局(分局)的计算机四级联网,实现税收信息实时共享。
2、以市、县为单位集中处理征管信息。将征管信息处理权集中到市、县,实现以市、县为核心的
税务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协调和指导,发挥数据集中的资源优势,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应用和管
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和征管质量。
3、深化征管软件的开发、运用和管理。按照征、管、查外分离设置专业征管机构的税收管理特点
,及时重组征管业务需求,修改、优化征管软件,使其满足新的征管机制运行的需要。通过推广运
用优化统一的征管软件,规范各类信息的采集、传递、贮存和使用,使省、市、县国税机关可以直
接检查和调用征管信息,有效解决过去征管信息重复采集、利用率低的问题。同时,实现征管信息
系统和防伪税控、交叉稽查以及协查等系统的有机结合,使征管软件和金税工程相配套,协调运行
。
4、加强外部信息的采集和利用。通过加快与银行、国库联网建设步伐,为改进申报方式,简化缴
税手续打好基础;通过加快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联网,实现电子信息的交换和共享,为强化税收
监控管理创造条件。
(二)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实现申报纳税的快捷、简便。
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改进申报纳税方式。大力进行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的
电子申报,合理简化申报和缴款的手续,实现申报纳税的快捷、简便。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计算机网上申报。结合金税工程的推行,运用全省统一的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申报软件。在缴纳税款方式上,全面实行纳税人到国税机关指定银行设立纳税专户预储税
款、银行自动划缴的办法。即由纳税人于法定申报期前在银行纳税专户预储税款、银行自动划缴的
办法。即由纳税人于法定申报期前在银行纳税专户上预储税款,银行凭国税机关传递的纳税人申报
信息,自动从其预储税款,银行凭国税机关传递的纳税人申报信息,自动从其预储税款账户上划缴
税款。
2、对个体定期定额纳税户,全面实行按年一次申报核定,委托银行、金融部门按月征收税款的办
法。即纳税人按年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定额(实际经营额超过20%以上的,于次月按实申报)
,并根据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定额按月持信用卡、存折或现金到受托银行、金融部门的网点缴税,
也可由银行、金融网点根据纳税人委托代扣的协议,从其存款账户上划缴税款。国税机关每月收到
银行、金融部门转来的为纳税人开具的缴税凭证(报国税机关联),视同纳税人已办理申报。
3、对集贸市场和其他零散税收,可实行委托代征办法。由国税机关委托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
处、市场管委会等单位或个人代征集贸、零散税收。
4、对其他纳税人推行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的电子申报和预储税款缴税。
(三)建立专业征收局,实现以市区、县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为建立广域网条件下,取消全职能征管分局,按照征、管、查外分离设置专业征收局,提高征收集
中度,实现以市区、县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1、省辖市市区集中设置一个征收局、负责受理辖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业务,并集中处
理申报征收信息。对地域跨度大的省辖市市区,考虑到便利纳税人申报纳税,可在偏远郊区设1-
2个申报受理点,作为征收局的延伸,只负责采集所在区域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
2、县(市)集中在城区设备一个征收局,负责受理所有纳税人的申报纳税业务,并集中处理全县
(市)纳税人和申报纳税信息。农村地区撤销乡镇“税务所”。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暂可在
划片设置的农村管理局设立申报受理点,作为征收局的延伸,负责受理辖区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的申报纳税业务。
(四)实行划片管理,实现对纳税人的属地实时监控。
在集中征收的前提下,按集约化管理的原则,划片设置专业管理局,对纳税人按属地及时监控管理
。
1、省辖市市区撤销原征管分局,按经济区划设置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稽核
评税等工作。
2、县(市)城市撤销原征管分局,设立一个管理局,负责对城区内纳税人和周边乡镇纳税人的日
常管理和稽核评税等工作。
3、农村撤销原征管分局和乡镇“税务所”,按照集约化管理的原则,在新一轮乡镇撤并的基础上
,收缩管理机构,划片设立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稽核评税等工作。
4、鉴于涉外税收管理的专业性、特殊性,对“三资”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县,设置涉外税收
管理局,负责对“三资”企业税收的日常管理,涉外所得税管理、反避税等工作。
(五)推行市、县一级稽查,提高税务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1、全面推行以市、县为单位的一级稽查。各市、县原则上只设一个稽查局,全面负责辖区范
围内纳税人的税收检查工作。
2、实行稽查四环节的有效分离制约。将外分离与内分离有机结合。除举报案件、转办案件和上级
指定的检查任务外,其他案源由管理局在稽查评税的基础上提供。市、县稽查局内设检查、审理科
(股、组)。案件检查完毕后,重大案件由市、县局审理委员会组织审理,其他案件由稽查局审理
科(股、组)负责审理。处理决定的送达由稽查局负责,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收缴由征收局
负责对逾期未缴的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由稽查局负责追缴。
3、明确检查的职责。稽查局负责对纳税人偷税、逃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检查和发票协查;管理
局负责对纳税人实施税收清算、缴销票证等日常管理型检查。建立检查责任制,确保依法检查,提
高检查质量和效益。
(六)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1、加强税法宣传,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在完善税法公告制度的同时,充分运用信息技
术,拓宽咨询渠道,通过设立税法咨询信息台、税法咨询网站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了解税法、掌
握税收政策提供方便,提高其自觉纳税的意识。
2、规范服务行为,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服务。按照征、管、查职能设置专业局(分局)
的要求,合理调整设置办税窗口,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成本;同时,进一步健
全和规范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纳税人办税投诉事项。
3、促进税务代理,为纳税人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帮助纳税人提
高办税能力和财务核算水平,完善税收服务体系。
4、开展税收信息服务,发挥税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加强税收对经济运行质量的反映,为
领导机关决定提供服务。要运用国税部门信息灵、政策熟的优势,为企业发展、规范财务管理服务
。
三、 深化征管改革配套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省局成立由局领导任正副组长、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
员的深化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工作。各地要成
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着力创造有利于进
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内外部环境。
(二)适应基层改革,调整机关内部职能。为了确保征管新机制的通畅运行,各市、县国税局应结
合机构改革,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应划分职能,缩减内设机构。省、市、县国税
局内设机构不讲究完全对口,但要确保业务贯通,事有人管。
(三)以依法治税为核心,健全征管质量考核体系。要改革收入任务考核,强化征管质量考核,健
全一套以依法治税为核心的,以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申报准确
率、处罚率等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使税源管理、申报管理、入库管理、稽查管理
、处罚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可操作的评判标准。
(四)明确执法职责,全面推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在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和工作权限的基础上,明确执法责任,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防
范失职渎职、执法违法,确保规范、严格执法。
(五)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征纳双方素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干部的业务培训,实行分级培训
负责制。对内突出加强岗位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计算机操作与管理、稽查评说、查帐与调查取证、
为纳税人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对外,全面推行办税员制度。办税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财务知识
,经过一定期限的税收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每年组织办税员资格培训,并实行办税
员资格年检制度。
(六)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征管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加强
同工商行政、技术监督、地税、财税、财政、审计、银行、邮电、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切实增强国
税机关的税源监控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水平。加强与司法机关
的联系和配合,及时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进一步密切与
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协作关系,形成规范的协税护税工作制度的奖
励制度,提高纳税人遵从税法程度。
四、 深化征管改革实施步骤
从2001年起大体用3 年时间分三步实施到位。即2001年为职能转换阶段;2002年为全面实施阶段;
2003年为巩固完善阶段。
(一) 职能转换阶段
2001年的工作重点是在省辖市区和县(市)全面建立计算机广域网,按照征收、管理、检查外
分离的原则,调整转换征管机构职能,提高征收集中度。
1、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全面建成计算机广域网。各地应依照集约管理原则,按机构改革方
案最终调整设置的机构布设网点。
2、实现以市、县为单位的征管信息集中处理,同时,加强对数据的分析、运用和管理。
3、进一步提高征收集中度,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城区设置征收局。取消全职能征管分局的职
能,将原征管分局改为管理局,主要从事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稽查评税等工作。
4、农村分局可暂保留征收职能,但须在新一轮乡镇撤并的基础上,按照集约化管理、适度集中的
要求,缩短分局数量。分局所在地乡镇被撤销的,分局也应撤销。
5、撤销所有农村“税务所”。同时,规范管理局(包括城市、农村)内设机构,一般应撤所设科
(股、组)。
6、全面推行一级稽查。由市、县稽查局负责辖区内所有纳税人的税收检查任务,并由常规型检查
向打击型检查转变。调整稽查部门内设机构,按内分离和外分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选案、检查、
审理、执行四环节的有效分离。
7、改进申报缴税方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合金税工程的实施,积极试行网上申报和预储税
款缴税;对个体定期定额纳税户,全面推行按年一次申报核定,按月缴税;对集贸市场和零散税收
,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场管委会等单位或个人代征。对其他纳税人全面推行电子申报和
预储税款缴税。
(二) 全面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规范电子申报制度,简化缴税手续、进一步收缩管理机构,理须工作。
1、建立规范的电子申报纳税制度,统一电子申报方式、对象和程序。逐步改革现行的纸质完税凭
证(集贸、零散税收除外)。
2、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广域网的运行效率,统一和规范信息数据的采集范、基本内涵、统计口径和
分析处理系统,提高信息的共享度,深化信息数据的运用。
3、按照集约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调整设置专业管理机构,综合减管理局的设置总量。
4、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岗责体系,以市、县为单位统一规范岗位、工作权限、职能和工作责任
,健全各专业局(分局)之间的协作制度。
(三)巩固完善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依托高层次信息网络技术,提高税收监控能力,优化为纳税人服务。
1、加强对纳税人的监控。与工商、银行、地税、财税审计等部门实行联网,与纳税人财务核算软
件联接,并充分利用金税工程采集的信息和日常征管工作中采集的信息,建立综合性的分析处理系
统,评估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率,为实施有效提供明确的目标,控制偷逃税和其他和其
他违法行为。
2、完善对国税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逐步实现由单一指标向综合指标、人工查核向计算机查核、
突击检查向日常检查过渡。要建立稳定的科学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规范执法权限和程序,并通过
计算机编程固定下来,实行日常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促进基层国税机关依法行政和提高
征管质量。
3、优化为纳税人服务。多渠道地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一是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和不同的办税业
务,建立规范的电话咨询系统;二是分业务类型指定专业提供窗口咨询服务;在是设立专门接待室
,对复杂的业务问题提供专门咨询。
4、强化税收的社会化管理。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和司法保卫体系,及时查处和打击税收违法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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