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开设“145”税务求助电话
新《税收征管法》总则第七、八、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
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
税咨询服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也有权从税务机关接受这些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为了能
行之有效地贯彻这些规定,笔者认为,税务部门不妨开设“145”
(要税务)全国性税务求助电话。
近几年来,各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税法宣传活动,但是鉴于大多
数税务部门囿于时间、精力只能粗略地宣传,对税法不能系统地、深
入浅出地宣传,往往造成纳税人断章取义地理解税法。开设“14
5”税务求助电话有利于税务部门对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
以往,由于纳税人的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参差不齐,对税法不能
正确掌握,致使因不懂税法而无意识地违法。开设“145”税务救
助电话,可以使纳税人用最便捷的方式得到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法
规和纳税程序的咨询。
在生活中,有时纳税人遇到了有悖税法的事情因为不知道门路而
不能及时举报,这不仅使税收执法得不到有效监督,而且挫伤了纳税
人的护税热情,削弱了公民的护法意识。开设“145”税务求助电
话,将有利于公民检举揭发违法行为,对规范税收秩序,堵塞国家税
收流失大有裨益。
求助电话在其他行业如工商的“12315”,司法的“14
8”等部门设立以来,由于其好记、易懂、无偿,为广大公民提供了
优质服务而大受欢迎。税务部门如能开设全国性“145”税务救助
电话,将在全国形成一个为纳税人服务的整体格局,其意义十分深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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