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性质房产应分别计税
某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应纳房产税的房产原值总计为1729.2万
元,包括办公楼、职工用家属住宅楼和一部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宾馆、商场。该公司计算年度应
纳房产税时,将全部房产均安原值减征30%后,适用1.2%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没有对出租房屋
部分按收取租金租用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目前,该局已责令该公司补缴1996年、1997年房
产税4.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
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河南省规定为30%。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
税的计税依据。因此该公司计算缴纳房产税,应将自用房产和出租房产分开计算应缴纳的房产税,
不能把高税率的收入混入低税率中,以低税率缴税,从中偷逃税款。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