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销售自有房产应缴哪些税?
张先生询问:个人转让和销售自有居住房产应缴纳哪些税?
市地税答:个人转让和销售自有居住房产属于“二手房”交易。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营业税按“销售不动
产”项目计算缴纳、以房产实际交易价减去实际购入价和必要的交易费用后的余额为依据,适用5
%的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均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合并后适用
9%的税率,不同地区略有差别;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在营业税计税依
据基础上再扣除以上税费后,适用20%的税率;印花税按销售价的万分之五缴纳。在具体缴纳税款
时,还应注意,个人居住满1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居住1年以内的减半缴纳营业税;自用超
过5年的且是家庭惟一的居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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