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坏账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某公司有一笔5000元的应收账款,因当事人死亡长期未能偿还,,时间已超过3年以上,公司已作
坏账处理,要求国税机关准许在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审查核实,情况是这样的:1996年初,该地区乡镇企业局刘某到该公司借款5000元,作为企业局
挂钩烤烟样板的农药扶持款。后因刘某生病住院医治无效后死亡,此笔款项已无法收回,经公司决
定将此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了。
但是,这笔坏账损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国税函[2000]579号文件规定:除金融、
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
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