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期递延的筹划
纳税期的递延也称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税款递延
的途径是很多的。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一些合理的税收筹
划,尽量地延缓纳税,从而获得节税利益。
税法对纳税期限的有关规定
1.税法对纳税期限的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
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大小分别核定;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
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
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至十日内申报税款并结清上月应缴税款。
2.税法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
,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等等。
实例分析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纳税期限最长只有一个月,并且必须在次月十日内缴清税款。因
此,在纳税期限上筹划余地很小。只有在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进行筹划,才能达到延期纳税的
目的。
要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关键是采取何种结算方式。纳税人普遍采取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的筹划
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都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
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例如:某电缆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生销售电缆业务5笔,共计应收货款1800万元
(含税价)。其中,3笔共计1000万元,货款两清;一笔300万元,两年后一次付清;另一笔一年后
付250万元,一年半后付150万元,余款100万元两年后结清。
企业若全部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应在当月全部计算销售,计提销项税额261.54万元1800÷
(1+17%)×17%;若对未收到款项业务不记账,则违反了税收规定,少计销项税额:800÷(1
+17)×17%=116.24万元,属于偷税行为;若对未收到的300万元和500万元应收账款分别在货
款结算中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就可以延缓纳税。具体销项税额及天数为(假设以月底发
货计算):
300+100÷(1+17%)×17%=58.12(万元),天数为730天;
150÷(1+17%)×17%=21.79(万元),天数为548天;
250÷(1+17%)×17%=36.32(万元),天数为365天;
毫无疑问,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流动资金,节约银行利息支出1
31325.05元(以银行现行利息率计算,具体计算省略)。
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筹划
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根据合同要求,将商品出售后,开具销
货清单,交给委托方,这时委托方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因此,根据这一原理,如果企业的产品
销售对象是商业企业,且货款以销售后付款结算方式的销售业务,可采用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可以
根据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分期计算销项税额,从而延缓纳税。
例如:某造纸厂,1999年5月向外地某纸张供应站销售白版纸117万元,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
款的形式。10月份汇来货款30万元。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筹划呢?
此笔业务,由于购货企业是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了销售后付款的结算方式。因此可选
择委托代销货物的形式,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
如按委托代销处理,5月份可不计算销项税额,10月份按规定向代销单位索取销货清单并计算
销售,计提销项税额:30÷(1+17%)×17%=4.36(万元)。对尚未收到销货清单的货款可暂
缓申报计算销项税额。
如不按委托代销处理,则应计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如不进行会计处
理申报纳税,则违反税收规定。因此,此类销售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对企业最有利。
★ 国内财税动态
私营、个体注意了!税收优惠在这里!
经常会有一些经营、个体纳税户来信来电询问有关税收政策,其中的焦点大多集中在私营、个体纳
税户到底能享受国家什么样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里,先将个体私营纳税户当前可在国税部门享受的
税收优惠政策加以整理刊发,以后还会再介绍一些地税部门的优惠政策。
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
前在按法定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和集成电路产品实际税负超过6%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2、对私营企业为生产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自用设备及按合同随设备
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对私营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
,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私营企业出口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的高新技术产品,按规定实行出口退税。
5、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按规定实行出口退税。
6、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个体、私营企业、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业产品,
免征增值税。
7、个体、私营企业经营避孕药品、用具和收购的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8、对个体、私营企业生产饲料、农膜、化肥、农药以及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的,按规定实行免税优惠。
9、对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
10、起征点:南京市等五个省辖市及所辖县(市)个体工商户月销售货物低于1000元、月提供应税
劳务低于400元或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低于50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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