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房补要纳税
近日,某市地税局对一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00年9月份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1500元
~31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发放金额按工龄长短计算),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检查人员
对企业财会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责令企业限期缴纳,同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罚。财会人员对此不
理解,企业发给职工钱,为何还要替他们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44号《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
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
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
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新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
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因此,该市地税局的这种做法是正确的。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