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购置税若干政策及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1年3月12日 国税发[200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将车辆购置税
(以下简称车购税)若干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最低计税价格
(一)国产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暂按交通部《关于核定部分国产车辆和进口车辆计征车辆购
置附加费(以下简称车购费)最低征费额的通知》中规定的最低征费额换算确定。换算公式为:
最低计税价格=最低征费额÷10%
(二)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在本通知下发前,暂按交通部《关于核定部分国产车辆和进
口车辆计征车辆购置附加费最低征费额的通知》中规定的最低征费额除以10%确定;在本通知下发
后,暂按本通知所附《进口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目录》执行(见附件一)。
(三)对已经缴纳车购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发动机或底盘发生更换的,其最低
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四)《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其中,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车
辆,不再征收车购税。
(五)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代征机构可比照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
同类型车辆先行征税,并按照交通部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通部车购办)《
关于报送车辆价格信息的通知》规定的程序,由省级车购费征管部门将有关信息报交通部车购办。
交通部车购办提出初步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定后发布执行。
(六)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最低计税价格。
二、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范围
《条例》第九条规定,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购税。代征机构按以下原则办理免
税手续:
(一)纳税人申报的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
程机械及其他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代征机构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印发的《免征车辆购置附加
费车辆图册》(以下简称免征图册)的范围,审核办理车购税免税手续。
(二)纳税人申报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其中:进口车由纳税人向
代征机构申请并按规定填报《车辆购置税免税审批表》(格式见附件二);未上免征图册的国产车
,由车辆生产厂家向其所在地的征收机构申请列入免征图册,代征机构按规定将车辆的有关资料逐
级上报至交通部车购办,由其转报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家税务总局审定后,列入免征图册,代征机
构据此办理免税手续。
三、关于价外费用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
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增值
税税款。
四、关于退税
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购税但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因下列原因需要办理退还车购税的,由
纳税人申请,原代征机构审查后办理退还车购税手续:
(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
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二)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经销商的退货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已经办理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得退还已缴纳的车购税。
五、委托代征期间,车购税税收政策的解释,由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家税务局负责。车购税
的征收管理,由代征机构负责。
六、车购税的征收管理除《条例》,以及本通知明确规定的以外,其他征管事宜可暂按本通知
所附原车辆购置附加费文件(文件目录见附件三)的有关规定继续执行,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其他相
关文件一律废止。但上述文件凡与《条例》,以及本通知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条例》和本通知的
规定为准。
七、本通知除第一条第二款按文中所述日期执行外,其他均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进口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目录(略)
2.车辆购置税免税审批表(略)
3.可继续执行的车购费文件
附件3:
可继续执行的车购费文件:
1.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业务规定》的通知
2.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3.关于转发财政部《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4.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统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5.关于修订“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月报表”格式和做好月报编报工作的通知
6.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收支核算规程》的通知
7.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管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票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9.关于统一印制车辆购置附加费专用票据和修改凭证、票据样式及内容的通知
10.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购费票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11.关于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遗失补办问题的补充规定
12.关于印发《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价格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13.关于报送车辆价格信息的通知
14.关于印发宁波市车购办《车购费计算机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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