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税市地集中征收起步
中国税务报讯 继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的以县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
之后,日前,浙江省国税局市地级集中征收又起步。作为试点单位,
该省的衢州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实现了“全市集中征收、一级
稽查、分级管理和人财物统一”的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方式。
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是以市为单位,将所属县市的税收信息进
行高度集中,同时,按照专业化的思路设置基层征管机构,设立专业
性的征收、管理、稽查机构。建立市级的一级稽查。在人财物的统一
方面,采取收入全部集中,由市局统一核算,同时对收入和支出制定
了统一的标准。
实行集中征收,首先要解决如何方便纳税人申报的问题。衢州市
国税局在现有的多元化申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网上申报和电话申
报,使纳税申报逐步消除了时空的限制。同时,为方便城区个体纳税
户的申报,又于今年5月份推出银行网点申报方式,城区5000多
个体工商户在短短的一个月中,通过银行网点申报的户数从243户
猛增到了近3000户。浙江开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克坚认为,
国税部门的改革,使得执法规范程度越来越高,同时也给纳税人提供
了许多方便。
以市为单位集中征收,是对基层执法权力的进一步上收和分解。
对此,基层税务干部普遍认为,改革是对传统观念的一次冲击,是今
后的发展方向和必然的趋势。
衢州市国税局局长龚民深有感触地说,通过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征
收,衢州市国税局在信息化高度集中的基础上,实现专业化分工管
理,直接通过网络进行监控基层后,全市国税系统思想观念有了一个
根本的改变,干部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责任心更强了。执法权力的上
收、分解,不仅没有弱化税收管理,相反,随着人财物的统一,县市
局的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了管理上,专业化的程度更高,促进了征管质
量的进一步提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以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的征管改革已在浙江国税系统展开。钱宝荣
局长认为,有了以县市为单位集中征收的基础,只要充分利用计算机
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沿着首先集中信息,继而集中征收的思路,坚
持探索前进,市地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和省市区为单位的集中征收,甚
至向全国的集中征收迈进一定会实现。据了解,到今年年底,浙江省
国税系统将有四个市初步实现以市为单位的集中征收。届时,该省国
税系统的税收征管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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