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纳税人的基本生活
———谈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二条
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
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不得查封、扣押纳
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相关内容同
时也见诸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中。
根据新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应
在作出相应扣除之后,再按照纳税人个人剩余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
财产,进行扣押、查封,即使是不足以抵缴应纳税款,也必须这样执
行。这样一来,一方面,对于纳税人来说,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对于税务机关来说,有利于约束税务机关
执法行为,避免随意性,减少税务纠纷。那么,对上述条款应如何操
作呢?
一、适用范围的确定
第一,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来说,按照规定,只是以其企业所有
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以个人自己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因
此,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
产,无需再扣除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员工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
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第二,对于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来说,按照规定,个人经营
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
任。因此,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
时候,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
他财产前,需扣除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
用品。
第三,对于个人合伙来说,按照规定,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
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因此,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
施的时候,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
者其他财产前,需扣除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
房和用品。由于每人拥有的财产有多有少,税务机关在按照规定扣除
之后,若部分人被扣押、查封的财产少于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可扣
押、查封合伙人中其他人的财产,从而保证扣押、查封的财产价值相
当于应纳税款。偿还合伙应纳税款超过自己应当承受数额的合伙人,
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但是前提是必须在履行纳税义务之后。
第四,对于联营企业来说,具备法人条件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前
述第一条执行;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
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联合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义务,按照法律规
定,联营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负责的,承担连带责任,此时,税务机关
应根据联营者的实际情况,按照前述第一、二、三条操作。
二、统计口径的确定
对“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新《税收征管法》并没有明确说明和解释,现行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
和各种规定,也没有相关的解释。笔者认为,对“纳税人个人及其所
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把握准确,应该考虑以下几个
方面:
第一,纳税人个人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
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
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需要扣除相关人员这部分的生
活费用。
第二,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衡量生活必需的住房水平,
应该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住房水平,纳税人个人的住房水平应该
高于这个水平,但是也不能悬殊太大,以不超过最低水平20%以内
较为合适。若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是30平方米,而纳税人却住着数百
平方米的别墅,这种情况,就不是新《税收征管法》所保护的。至于
生活用品方面,笔者认为,应当仅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如电视
机、洗衣机等,不包括生活奢侈品,如汽车等。
第三,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这里最关键的是如何确定纳税人
个人所抚养的家属人数。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及其所抚养
的家属,一般情况下,应当包括纳税人个人的父母亲,若纳税人个人
的父母亲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不足以维持整个家庭的基本生活,还
应当包括纳税人个人尚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如果纳税人个
人成立家庭,还要包括无经济来源的配偶、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
的子女,以及虽已经成年,但正在读书、或者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成
年子女等。
三、计算时间的确定
考虑到税务机关从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一直到应纳
税款入库,这中间需要一定的时间,从不影响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
家属的生活角度出发,税务机关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
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前,除了扣除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抚养
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外,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性计算
(如半年或者1年)扣除其生活费用。
四、财产扣除的先后次序
对纳税人个人所拥有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确
定扣除的时候,应该按如下次序进行:先流动资产,后固定资产;先
变现容易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后变现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
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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