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税务管理师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管理会计师 中级税务管理师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高级管理会计师
初级管理会计 初级税务管理 初级会计师 中级管理会计 中级税务管理 中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高级管理会计
初级管理会计 中级管理会计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税务管理师 更多财税证书 题库模考 外贸会计 注会审计 财税金融 各地会计 财会服务 主页 
管理会计师PCMA 管会模拟题库 管会考试新闻 管会考试报名 管理会计课堂 管理会计论坛 管会背景简介 管会报名时间 《管理会计概论》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预算实务》 《成本管理》
管会考场设置 管会考试时间 管会考试科目 管会考试教材 管会考试大纲 管会成绩管理 管会成绩查询 管会注意事项 管会证书办理 管会培训方式 管会复习策略 管会考试题库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

     2001年7月31日 汇发[2001]14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
宁波市分局:
  自2001年6月1日在全国试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以来,国家外
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各地出口企业逐步开始使用该系统对核销单
进行网上申领、登记电子底帐、口岸备案、挂失、注销、数据下载等操作。通过试点
运行,目前该系统已基本具备了正式运行的条件。现决定,从2001年8月1日起在全国
正式运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
  为保证该系统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从2001年8月1日起,各外汇局一律发放带条形码的新版出口收汇核销单,
并通过系统将核销单电子底帐上网登记。出口企业应在2001年9月1日前将未使用的旧
版出口收汇核销单送回外汇局注销。
  二、 各外汇局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汇发(2001)102号]的有关规定和
《出口收汇系统操作规程(暂行)》(详见附件)办理发单、核销等手续。
  三、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热
线电话:010-68518956)和海关总署通关司。
  四、 本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实行。

附件:出口收汇系统操作规程(暂行)

  自2001年8月1日起“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在全国正式运行,为规范
操作,做好出口收汇核销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程(暂行)。
  一、发单
  (一) 出口企业初次申领带有条形码的新版纸质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
须持有关资料向海关、外汇局等部门备案并申领企业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
  (二)出口企业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须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企业在网上申请后,即可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
  (三) 外汇局进行网上发单前,须在本地核销系统对核销单进行入库、内部发单
等操作(与发放旧版核销单做法相同),同时应做好入库及内部发单的书面记录。核销
单网上发单的外汇局业务员必须是该笔核销单“内部发单”的发单对象。
  (四) 外汇局确认出口企业已上网申领核销单后,凭出口企业核销员所持本人操
作员IC卡、核销员证向该核销员发放核销单。核销单仅用于领单企业报关出口,不得
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
  (五)外汇局根据出口企业网上申领的核销单份数和外汇局本地核销系统确认的出
口企业可领单数两者中的较小数,向出口企业发放核销单。所发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
  (六)外汇局向出口企业发放核销单的同时,应在网上打印“核销单发放基本情况”
表以便留存,并让领单核销员在该表的“企业申领人签字”栏签名。
  (七)外汇局发现核销单发放错误时,可在网上撤销发单。撤销成功后立即在原
“核销单发放基本情况”表上注明“已撤销发单”及撤销日期、操作人并留存。
  (八)外汇局进行有关核销单号输入的操作(如注销、发单、撤销发单)时必须使用
扫描仪,保证核销单号正确无误地输入。
  二、 出口企业报关前的口岸备案
  (一) 出口企业到海关报关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的口岸备案。
未进行口岸备案的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备案成功的核销单,不得再变更备
案。
  (二) 出口企业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成交方式(CIF/FOB),按成交方式申报成交总
价、运费、保费等,以保证报关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外汇局根据实际成交方式及成
交总价办理收汇核销手续。
  三、 出口企业网上交单
  (一) 出口企业在货物出口后不需再到外汇局进行手工交单,但必须上网将已用
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向外汇局交单。
  (二) 出口企业进行网上交单时,应对相应核销单、报关单的电子底帐数据进行
认真核对;核对无误、网上交单成功之后,方可持纸质单证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
  四、 出口企业远期备案
  系统默认的收汇日期为报关日期后90天之内。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90
天以上(含90天)的远期收汇,出口企业应当在报关后60天之内进行网上交单,凭远
期备案情况说明(说明远期合同号、出口核销单号、出口报关单号、报关单金额)、远
期出口合同、核销单向外汇局备案,并应当在核销单的“收汇方式”栏注明预计远期
收汇日期。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交审资料无误后,根据远期备案收汇日期对核销单存
根数据中的“预计收汇日期”栏进行修改;留存远期备案情况说明并按日期装订待查。
凡未向外汇局备案的,一律视作即期出口收汇。
  五、 数据下载
  (一)外汇局应于次日从网上下载前一天的核销单发放登记表、撤销发放登记表、
核销单、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并转入本地核销系统,同时做好下载数据的备份工作。
  (二)数据下载完毕后,外汇局应将所下载的核销单发放登记表、撤销发放登记表
数据与留存的“核销单发放基本情况”表进行核对。如有遗漏,查清原因后用“选择
下载”功能重新下载。
  六、 收汇核销
  (一) 即期出口项下,出口企业应当在出口报关之日起100天内凭核销单、报关单、
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发票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出口项下,出口
企业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10天内,持上述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外汇局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时,应严格审查有关纸质单证表面真实性,
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1、正常情况下,外汇局只能对出口企业已网上交单成功的核销单、报关单进行
收汇核销。办理核销时必须核查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在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与纸质
报关单内容核对相符后方可为企业办理核销手续。
  2、对特殊情况下(如网络不通、系统技术故障)无法正常获得报关单电子底帐的,
外汇局审核企业提供的单证无误后,在本地核销系统中直接录入报关单数据,同时
办理核销手续。
  七、 核销单的遗失及补办
  (一) 出口企业遗失空白核销单的,应当在遗失之日起3日内自行上网挂失或向
外汇局申请挂失。向外汇局申请挂失时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如因未及时挂失造成经
济损失或导致违规行为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二) 对于出口企业遗失已经报关出口未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核销单,出口企
业须在15天内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核销单退税联的网上挂失手续,外汇局办理该核销单
的核销手续后,为出口企业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三) 对于遗失巳经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核销单退税联的,出口企业须在15天
内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申请补办核销单出
口退税专用联,外汇局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和
核销单退税联的网上挂失手续。
  八、 核销单的注销
  核销单填错或发生破损的,如未用于出口报关,可退回外汇局进行注销。
  九、 核销单的禁用
  出现下列情况时,外汇局将对出口企业已领未用的核销单进行网上“禁用”操作:
  (一)出口企业因关、停、并、转不再经营出口业务,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未用
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的;
  (二)出口企业存在严重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
  (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禁用”的。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特色班

班次特色
含普通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开通模拟考试题库,题库以考试大纲为主导,准确把握考试重点、难点与考点,教授答题思路与方法,剖析历届考试失分规律,指明考试中“陷阱”、“雷区”和“误区”所在。帮助考生减少答题失误,助学员高分过关。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精品班

班次特色
含特色班全部课程+服务,同时为开通精品班的学员配备相应的直拨咨询号码,专人答疑,建立完善的学员信息库,及时回访跟踪,了解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习,提高学员学习效率。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当前不过,下期免费学

480元/一门
960元/两门
购买
课程班次 课程介绍 价格 购买
实验班

班次特色
含精品班全部课程+服务,实验班学员享受班主任制教学制度,并签署协议,当期考试不通过退还该课程学费(必须参加当期考试)。选报实验班课程的学员,还将免费获赠上期考试同科目下其他所有名师主讲的课程!
课程组成
基础学习班+习题精讲班+考前冲刺班+模拟考试系统+在线答疑+电子版教材+ 赠送会计基础财经法规课程、题库+会计实务课程+考试不通过,学费全额退

1000元/一门
2000元/两门
购买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最新资讯

网站地图

报考指南 考试报名 准考证 

成绩查询 合格证  政策法规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管理会计师火热招生中

报名门槛低,对学历、资历要求低

社会认可高,求职、转岗、升职必备

我要报名

购买考试题库


管理会计师题库和模拟考试系统

管理会计师访谈宣传片
更新时间2024-12-23 14:04:03【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