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禁税期再延两年
美参院通过法案
11月15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将禁止对互联网征税的规定延
长两年的法案。该法案已于10月16日获众议院批准,此次又经参
议院通过后,立即被提交布什总统。据白宫有关人士说,一直支持继
续对互联网免税的布什总统将很快在法案上签字,使之成为正式法
律。
作为网络和信息产业“领头羊”的美国,对互联网一直奉行“自
由和免税”政策。为促进互联网的发展,美国于1998年10月颁
布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连续3年内禁止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征
税及对网上交易开征新的税种。随着免税最终期限的临近,美国有关
机构加紧了对互联网税收问题的研究。去年3月30日,美国国会的
专门咨询机构——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在反复研究后,向国会提出了
将免税期限延长至2006年的建议。而国会内部却对此产生了分
歧,形成了“要求征税派”和“反对征税派”。
随着接近半数的美国人每天上网遨游,网络销售免税对各州和地
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人们还可能为逃税而更热衷于
网上采购。不少州和地方政府担心电子商务会侵蚀税基,使政府对学
校、消防等公共服务的支出更加捉襟见肘。为此,美国40个州的州
长于今年8月中旬致函各位国会议员,恳请国会不要再延长对电子商
务免税的规定。这个提议得到部分议员的支持。在参议院的讨论中,
以参议员拜伦·多根为代表的“要求征税派”在众议院方案的基础上
提出一个修正案,建议允许各州简化税制以便对电子商务征销售税。
而“反对征税派”指出,对网上交易征税将“牵制住一个关键的
经济发动机”,而此时的美国经济已经“病得不轻”。参议院财政委
员会主席马克斯·鲍卡斯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对《互联网免税法
案》进行简单的延期是最合适的,因为“问题往往可能出在细节
上”。参议员唐·威登分析说,如果允许各州对互联网征税,各州可
能会各行其事,而一个“七拼八凑的”的税制必然存在危险。
在几经讨论后,国会终于通过了将免税的最终期限延长到200
3年11月1日的决定。而“要求征税派”的修正案被参议院以57
票反对、43票赞成否决。
延长互联网免税期限的决定得到了支持者的欢呼。有人说,在美
国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此举将对重振网络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
用。对美国的13亿网民来说,这当然是个好消息,因为他们可以
继续享受网络提供的免税货物和服务。在线零售商和互联网企业也表
示满意,他们认为,免税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但是,批评意见也来势不小。绝大多数传统销售商对国会的决定
感到失望,他们抱怨说,免税使网络竞争对手拥有不公平的优势。对
此,拜伦·多根透露,目前各州和地方政府正打算采取措施,使现行
销售税制能公平对待网络销售商和传统销售商。
还有经济学家认为,国会通过的方案只是权宜之计,并未真正解
决电子商务的销售税问题。此外,对此方案表决的赞成与反对票数差
距不大,说明在此问题上国会内部仍存在较大分歧。可以预见,今后
两年内,各州和地方政府必将继续调整税制,以增加各自方案获得国
会通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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