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引爆”一桩偷税案
不久前,《衢州晚报》登出一则新闻,浙江省龙游县工商部门查
获了一起无照经营房地产案件,内容是当事人许某等在无证经营情况
下,私自转让13套新建店面和住宅。这则只有200字的新闻,引
起了龙游县地税局稽查局的注意。
与此同时,县地税局也收到了一封举报信,反映龙游县城巨龙路
联建楼的合伙人许某等,在无证经营的情况下,非法转让房产取得销
售收入未申报纳税。
凭着多年的税务稽查办案经验判断,非法转让案背后极有可能隐
藏着偷税问题,稽查局领导当即组织人员到工商部门了解详细情况。
按照工商部门提供的情况,稽查人员通过电话与许某进行了联系。正
在各处推销剩余住宅的许某,以为是客户打来的电话,便详细介绍了
店面及住宅的价格情况,并声称这幢楼是某建筑公司承建的,质量有
保证。稽查人员随后通过调查发现,该建筑公司没有对承建的联建楼
进行纳税申报,也存在偷税嫌疑。稽查局决定对该建筑公司偷税问题
也同时进行立案,并与联建楼偷税案同步开展调查。
稽查局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了专案组,有步骤地开展调查。稽查人
员首先来到巨龙路,对联建楼进行实地勘察,发现联建楼高4层,共
有14间店面和24套住宅,部分店面已出售,部分住宅已有人入
住。随后稽查人员找到许某说明了来意,许某一时惊讶得目瞪口呆。
他说自己刚被工商部门处罚了1万元,心里一直害怕税务机关会找上
门来,没料到稽查人员竟来得如此快。许某等人按照稽查人员的要求
提供了一些建房和售房的协议、合同、票据等,但提供不出合法账簿
和凭证。
稽查人员接着马不停蹄地跑水泥厂、砖瓦厂和建材商店,核查有
关购物凭证;又逐一找到联建楼的购房户,了解售房合同和付款情
况;还到土管局、城建局、规划处、审计局、镇政府等部门单位了解
联建楼相关情况。一些联建楼的住户对稽查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因
为他们已经多次要求许某等人提供购房发票未果,一直担心办不了房
产证,如果许某等人这次补了税,他们就可以再次要求许某开具购房
发票了。
通过对某建筑公司进一步的稽查取证,发现该建筑公司多个项目
合同书未粘贴印花税票,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偷逃印花税问题。许某等
人提供给稽查人员的只有十几份材料,而稽查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取
得相关材料竟然多达60余份,装满了2个资料袋。
稽查人员很快掌握了联建楼的基本情况。龙游县居民许某于19
98年8月,通过县土管局受让了原县燃料公司的一处旧房土地使用
权,随即与周某、何某、胡某等4人合伙投资开发联建楼。4个合伙
人由许某牵头,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标的为
140万元。到2000年8月为止,许某等4人除了留下部分自用
店面与住宅外,在未取得工商部门和城建部门核发的合法证照的情况
下,以每平方米617元~793元不等价格出售住宅;以每平方米
2193元~2322元不等价格出售店面,共计13套间,共转让
房产面积133434平方米,取得销售不动产收入116万多
元。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工程承包收入和销售不动产
收入都要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相关税种。某建筑公司没有如实申报
承建的联建楼工程收入,以及其他工程承包合同书金额,构成了偷
税。许某等人隐瞒了销售不动产收入,没有依法申报营业税,也构成
偷税。
就这样,龙游县地税局稽查局从一则新闻入手,争取其他部门的
有力支持,克服重重困难,彻底查清了某建筑公司和许某等人的偷税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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