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勿忘变更税务登记
这几年,南京的城市建设变化很大,一些企业也因此受到拆迁的影响,搬到其他地区进行经营
。然而,在这些经营地址发生了变化的企业中,,却有不少纳税人忽略了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这一重要程序。这样一来给税务机关的正常税收宣传和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也使纳税人无法
及时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信息。
根据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
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新《税收征管法》
中还规定,不按规定及时变更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
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无论是为了自身
利益,还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都应及时到机关办
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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