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转载于:新华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经贸委会同海关总署日前制订并公
布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执行。
根据这一办法,国家经贸委负责全国的化肥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均可向所在地区的授权机构申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国
家经贸委将于每年的9月15日至10月14日公布下一年度的关税配额数量,申请单位应当在每
年的10月15日至10月30日向国家经贸委提出化肥关税配额的申请,国家经贸委根据各地区
生产和市场需求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化肥关税配额分配到进口用户。
此外,有关部门还公布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表、国家经贸委授权的关税配额管
理机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式样,以及“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专用章”印模。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