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农产品进口要把好关税配额分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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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近日提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关税配额
管理是今后较长时期我国调控主要农产品进口的基本体制。对配额进口的调控,第一道有效的关口
,应该设在关税配额分配环节。
1.制定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灵活有效的配额分配方法。按照目前我国农产品进口管理的
实际,对粮食(小麦、玉米、大米)可采用按“历史进口实绩”作为分配配额的基本办法,即根据
企业过去2-3年小麦、玉米、大米等粮食产品进口的实际情况和加工生产能力等,确定其申请配
额的基本条件。如果该企业过去有进口,则有资格申请配额,否则,不能申请配额。同时,还应规
定一定的附加条件,如“配额额度限制”,即申请的配额不能超过一定的数量;“国内采购要求”
,即要求优先购买国内同类粮食产品,然后才能申请粮食进口配额。
2.规定配额产品进口用途。应根据国内农产品供需状况,规定配额产品进口用途和市场流向
。国内需求存在缺口的,如小麦,可通过规定小麦配额的用途或品种要求,使进口限定在高品质软
变、硬麦上,直接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其他品种小麦则尽可能少进口,或指定用于补充储备或轮库
,不允许直接进入市场流通,避免对国内小麦产生影响。
3.根据配额分配情况,适时调整分配方式。如近期分配粮食、植物油配额,用“历史进口实
绩”方法。但几年后,由于进口逐年增加,“历史进口实绩”的限制作用将逐步降低,需采取其他
有效的替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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