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入世后的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提出
中国税务报讯 记者从2月24日~27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国际(涉
外)税收工作会议上获悉,2001年全国涉外税收收入(含海关代
征)2882.72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总量的五分之一,比上年同
期增收665.97亿元,增长三成。这表明,涉外税收已具有举足
轻重的作用。
在分析涉外税收大幅增长的原因时,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
指出,这主要得益于国内经济的稳定增长,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
动的不断增加和经营效益的稳步提高,同时与一部分涉外企业减免税
优惠到期密不可分,也是广大外税干部强化涉外税收征管,进行征管
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果。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探讨如何适应入世后形势的需要,针对跨国企
业税收管理的特点,结合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国际税收管理
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税收管理能力。
郝昭成说,入世后,我国税收制度将受到深刻影响,在原则上,
要贯彻落实尊重原则和利用原则相结合的原则;在政策上,WTO的
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补贴与反补贴原则、透明度原则和
统一原则要求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公开、公正;在管理上,要求我
国税收执法统一、规范,提高对纳税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因
此,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形势变化赋予了涉外税收工作新的历史使
命,提出了新的要求,奠定了新的税收地位,涉外税收管理职能不能
再局限于对“请进来”的税收管理,而要包括“走出去”的税收管
理。同时,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循环将加强国际税收征管的协调和
合作。贸易壁垒的降低和与国际经济的对接,将促使我国交易、人员
与服务的跨国流动加快,知识、资本与技术的跨国流动增加,导致居
民身份、常设机构、所得来源判定日益困难,为做好日益繁重的反避
税工作,加强情报交换和信息收集显得日益迫切,税收协定不仅要加
强谈签,更要加强执行。因此,涉外税收要调整拓展职能,向国际税
收管理机制转变,担负起统管涉及跨国税收权益分配所有税收事项的
责任,这是当前经济形势对涉外税收工作提出的首要而迫切的要求。
另外,大量跨国公司的涌入带来了新的交易方式、新的交易技术、新
的经营运作模式,各级税务机关必须进一步改进传统涉外税收管理办
法,提高针对跨国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郝昭成指出,当前涉外税收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为使潜在的机
遇变成现实,一要积极稳妥推进涉外税收机构调整和职能转换;二要
抓基础建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基础建设和制度规范化建设,继续大
力推进反避税工作;三要大力提高税收服务水平;四要进一步完善涉
外税收制度;五要加强协定谈签与执行工作,进一步开展国际交流与
合作。此外,还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国际税收协调、交
流与合作,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截至目前,
我国对外正式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已达到72个,其中已生效执行的
协定达64个。
最后,郝昭成要求大家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做到思想求
进,作风求实,领导求先,管理求严,培训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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