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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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证书权威性:★★★★☆

 发展方向:国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职责: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部门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作用: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高级会计师考试简介

高级会计师证书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在总结浙江、湖北两省200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4年扩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16个省市的工作,2005年至2007年扩大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9个省、区、市进行试点。2008年之后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截止2014年度,累计有13.8万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评结合)取得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报名条件

 1、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4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并分别抄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统一在1月26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1月26日18:00截止。

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需要提醒报考人员的是,报名确认及交费是网上报名不可缺少的环节。未在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准考证

  2024年4月1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4年5月18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教材&大纲变化对比及解读

考试形式

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

考场设置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后1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成绩查询

    2024年7月5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全国高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各位考生可以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查询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  2024年7月5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

  全国高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各位考生可以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查询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

 

证书办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并通过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2024年5月28日前,印发高级资格考试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培训方式

全面采用高清视频课件,权威师资,超高通过率,点击进入高级会计师培训课程

 
 
 
 

 

更新时间2024-02-29 05:39:3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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