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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证考试会计基础考点第九章:会计档案


  第九章 会计档案
  1.会计档案包括的内容。(4个)
  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可以分为:(主要了解企业的)
  (1)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2)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5)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移交清册。
  3.会计档案的销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4:2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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