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 > 考试指导 > 申论 >

公考申论热点社会篇:教育改革


  温家宝总理在教师节前夕在北京三十五中听课并在之后发表讲话,坦诚我国教育“教育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

  进入21世纪,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教育要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民主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突出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成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教育体制改革的功能从适应供给约束型教育发展的效率优先的政策选择为主,进入需求导向的教育发展新阶段,更加注重教育公平的政策选择,满足社会对教育公平、质量和多样化的需求;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也从政府主导型的自上而下的推动,发展为政府、社会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推动的互动型改革路径。

  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创设有利于人才(尤其是创新型人才)辈出的制度环境,因此,人才培养制度的改革无疑是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培养创新型人才必然要求具有自主办学权责、充满活力的学校制度,学校制度改革成为人才培养制度改革的必要条件;而学校制度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受政府治理制度的影响和制约。这样,人才培养制度-现代学校制度-政府治理制度的改革构成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组成部分。而就这些部分的相互作用而言,则政府治理制度即教育行政体制改革是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制度建设则是重点。

  标准表述:

  教育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是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学校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有效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教育新体制。建立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参与办学,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是教育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必然选择。

  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管理体制是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其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模式的变革。要应用法律的、经济的、政策的、信息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健全政府重大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质询等程序和制度;完善教育公共财政制度,为建立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公共财政均等化的制度保证,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机制,探索实施绩效拨款制度使公共财政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发展重点、特色学科上;建立教育信息公开制度,搭建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公布规则及协调机制,改善信息的报告形式;

  社会参与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学校自主办学的必要条件。它涉及宏观(政府)、中观(学校)、微观(教学)多种层面,覆盖决策、执行、监督等不同的方面。在办学体制方面的社会参与,要广开学路,鼓励各种非政府的社会力量、民间组织机构、行业企业以及境外教育机构,采取多种办学形式举办多种类型的教育机构。

  学校自主办学的制度化建设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所在。实现学校自主办学需要做到:逐步实现政校分开,确保学校独立自主办学的法律地位。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互动的机制。真正把学校建设成为现代社会的中心机构。

更新时间2022-03-13 10:54:50【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