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纪审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这种案件一般应采用详查法,查明违反财经纪律的具体原因、责任人员,以及给国家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规定,作出审计决定,如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退赔,停止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对严重失职人员,建议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进行财经法纪审计时,首先要区别不法行为与过失错误。所谓不法行为,是指采用非法手段达到窃取资财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是经过周密策划而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行动,其性质是一种犯法行为。所谓过失错误,是指经办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由于业务不熟悉、工作疏忽或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处理结果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但其动机并无恶意或无任何不良意图的一种错误。在涉及有关责任问题时,必须取慎重态度,对每一细节,都要查实取得证据,然后根据确凿证据,定性定案,作出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