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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

    指在会计工作中,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一项重要职能。会计监督的特点有:(1)以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为内容,结合日常会计核算进行,具有连续性和时效性;(2)以法规、制度、计划、预算、定额为准绳,对即将进行或已经进行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理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制约,具有一定强制性;(3)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通过监督引导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权衡利弊得失,努力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会计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1)对财产、资金的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完整无缺和合理使用;(2)对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的监督,以保证完成国家预算;(3)对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4)对财经政策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以保证国家财经政策的贯彻和严肃财经纪律。在实行会计监督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如单位行政领导人坚持要办理时,会计人员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上报主管单位及审计机关,否则,会计人员也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