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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对象

    指会计反映和监督(或控制)的内容。由于不同企业单位会计的具体对象不尽相同,因此对会计的对象,应从两方面说明:一是从各企业单位会计对象的不同点,说明各企业单位的具体对象;一是从各企业单位会计对象的共同点,说明会计的一般对象。对于会计的一般对象,我国会计界有不同的认识,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表述:(1)会计的一般对象是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再生产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相互关联的环节所构成,它包括多种多样的经济活动,会计并不能反映和监督再生产过程的所有方面,而只能反映和监督用货币表现的那些方面。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料、劳动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耗费,都必须用价值形式来反映,所以再生产过程中以价值形式表现的经济活动,就是会计所反映和监督的内容。而再生产过程中以价值形式表现的经济活动,可以抽象为资金运动,所以一般认为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是会计的一般对象。(2)会计的一般对象是企业和行政、事业等单位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可以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即能够通过货币计价,并利用资金、费用、成本、收入、利润等价值形式综合表现的有关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方面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及其所体现的各方面的经济关系。(3)会计的一般对象是物质资料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及其变动。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会计是用来反映和监督扩大再生产过程的。根据会计用货币形式连续、系统地对经济过程进行观察、计量、登记、综合的特点,它不能反映扩大再生产的劳动力再生产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各个方面,只能反映物质资料的扩大再生产过程。但再生产过程,是无体的东西,它只能通过所反映的财产才能表现出来。要对财产加以核算并加总括反映,必须有一共同的量度,这个共同的量度,在现阶段就是货币。因此,会计的一般对象是物质资料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财产及其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