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
指在有关人员间进行传递据以记帐的凭证,是我国早期使用的一种记帐凭证的名称。传票按其填制方式,分为复式传票和单式传票。复式传票是按每项经济业务填制的,它记载这一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各个科目及其金额。在采用复式传票的情况下,有收入传票、支出传票和转帐传票。收入传票和支出传票分别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入和支出业务;转帐传票记载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其他经济业务。单式传票是按每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某一科目填制的,它只记载这一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其中一个科目及其金额。在采用单式传票的情况下,除收入传票和支出传票外,还要把转帐传票分为转帐收入传票和转帐支出传票。采用单式传票,便于根据分类汇总传票记帐,但要填制较多的传票。定期(5天、10天或15天)根据全部传票按各个科目分类汇总作为登记总分类帐依据的汇总传票,称“总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