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以会计主体继续存在并执行其预定的经营活动为前提。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明,否则,都将认为每一个会计主体能无限期地连续经营下去。持续经营假设,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会计主体假设为会计的核算规定了空间范围,而持续经营则为会计的核算作出时间的规定。从每一个企业的历史看,确实没有一个企业能够无限期地存在下去,然而,企业究竟在何时关停并转,又难以预料。竞争和其他经营风险,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现象。经营不善或市场的意外变化,经常威胁着企业,严重时,就会使其经营终止进行清算。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如何提供信息,为其会计主体服务呢?从企业的主观愿望看,除少数企业有预定经营目标或有经营期限,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一旦实现了预定的开发项目就将撤销外,一般都在争取长期连续经营,不断发展壮大自己,尤其是现代化生产和经营,客观上也要求连续,这都为持续经营假设提供了客观依据。在持续经营的假设下,企业在会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上所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才能保持稳定,企业的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才能真实可靠。如果没有持续经营的假设,一些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将缺乏其存在的基础。如企业在持续经营的假设下,企业对它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实际购建成本记帐,并按固定资产的经济上可用年限,按照其价值和使用情况,采用某一种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对于其所负担的债务,如银行借款、应付债券,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偿还。而在企业终止清算的情况下,企业资产的价值,则必须按照实际变现的价值计算,企业的债务只能按照资产变现后的实际偿还能力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