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
指企业取得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一般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无法支付应付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应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营业外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帐。固定资产盘盈是指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已提折旧后的净值,应自“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科目的借方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是指转让或变卖固定资产所得的价款减去清理费用后的数额大于固定资产帐面净值的余额,应自“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罚款收入是指企业收取的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无法支付应付款是指企业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教育费附加返还款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企业的办学经费补贴。企业的损益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分项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