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
指企业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投资。企业拥有的资产,除了主要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业务外,还可将它用于对外投资。如将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购买股票、债券,以取得一定的收益,或借以积累整笔资金,以建立偿还长期借款的基金,和供扩大生产经营进行技术改造之用,或投资其他企业与其联营,以建立稳定协作关系,或为实现多元化经营。对外投资按其投资的目的和是否可随时变现,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并分别在“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个科目进行核算。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界定,可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一是投资目的不同:短期投资是利用企业日常经营中暂时闲置的资金,去谋取一定的收益;长期投资是为了积累整笔资金,为将来偿还长期借款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进行技术改造,或为了参与和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建立稳定的生产协作关系,或为了实现多元化经营。二是投资回收期不同:短期投资的回收期在一年以内,一般仅限于购买一年以内到期或一年以上到期但发行后国家允许上市交易的债券和股票;长期投资的回收期在一年以上。三是变现能力不同:短期投资能随时变现,在企业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时,即可随时将其变为现金,参加企业经营周转,它能在冒最低的风险的情况下,获取收益,并保持资金的流动性;长期投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