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
指企业发行可按规定条件转换为该企业股票的企业债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企业债券,并在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企业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除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企业债券,应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企业债券字样,并在企业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企业债券的数额。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企业债券,在转换时企业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发行者有一定的好处,它可使企业以较低的利率来筹措债务资金;当债券转换成股票时,又减轻了企业的偿债压力。投资者也乐于购买可转换债券。因为他在企业经营不善时可按固定的利率取得利息收入,又在经营成功时享有股票市价超过转换价格而将债券换成股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