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
又称“双重定率递减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旧)乘以折旧率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折旧方法。随着固定资产净值的逐年减少,各年计提的折旧额也逐年减少。因而它是递减折旧法的一种。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提折旧时的折旧率和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又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例如,某项机器设备原值为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5 000元,折旧年限为 7年。则:


按2.38%月折旧率计算,前5年各月的折旧额为:
第1年第1月 100 000元×2.38%=2 380元
第1年第2月 (100 000元-2 380元)×2.38%=2 323.36元
第1年第3月至第5年第12月计算从略。
第6、第7年各月的折旧额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