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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常州质监系统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常州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自愿从事质监工作,具有为常州质监事业发展的奉献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至1992年3月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

  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一楼大厅或常州市劳动西路323号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

  (二)报名时间

  2010年3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4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好的《江苏省质监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登记表》应预先按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含2008、2009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008、2009届未就业的报考人员另需提供学历证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2007届前未就业毕业生按在职人员所需条件报考)。

  (5)报考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选择笔试地点,领取报名确认单。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一)开考比例为1:3,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等于3人方可开考。

  (二)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涉及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英语、计算机应用、判断推理等。

  (三)笔试地点:笔试分别在南京、徐州、无锡和苏州四地设置考点,考生在报名时就近选择考点。

  (四)笔试时间:2010年4月11日上午。考生应于4月10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凭确认单到笔试所在地质监局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熟悉考场,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总分为15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在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由用人单位通知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博士研究生报考岗位要求是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免予笔试,直接参加报考职位的面试,不受1:3确定面试人数的限制,并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博士研究生报考岗位要求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的,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质监信息网(www.)上进行公示。

  (六)面试按照各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合格线(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者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考生毕业时不能取得职位所需有关证书,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当职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照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规定执行。如当地人事部门没有规定的,按照应届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本科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应届和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62808

更新时间2023-01-09 22:27:3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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