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最新变化之一
为了完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促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市场准入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日前财政部发文(财办会[2009]10号)对2008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再次修订,新大纲自2010年1月1日施行。 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理解和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内容,我们对新旧大纲做了对比,以下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的主要变化: 1,对部分内容作了补充和细化,以及根据新情况对部分内容作了从新论述。 2,对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作了部分修订,将“银行汇票”改称“商业汇票”,增加了信用卡和汇兑的内容,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作了修订。 3,将原来的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改为“税收法律制度”,在保留原有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同时,增加了税法概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务代理和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等新内容。 4,新增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将预算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有关内容列入考试范围。 5,对原第四章“会计职业道德”进行了大规模修订,除从新论述和修订了原有内容外,还增加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