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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培训论坛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多选]题目:以下()行为构成偷税罪C应当属于抗税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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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l902100

社区级别: VIP会员
注册日期: 2011-04-24
发贴数量: 4
【字体:
第1楼 [多选]题目:以下()行为构成偷税罪C应当属于抗税行为吧?

[多选]题目:
以下( )行为构成偷税罪
选项A: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薄、凭证的
选项B: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的
选项C: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
选项D: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C应当属于抗税行为吧?

Old Post 2015-08-17 17: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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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l902100
Old Post 2015-08-17 17:39:31
【字体: 第1楼
 

[多选]题目:
以下( )行为构成偷税罪
选项A: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薄、凭证的
选项B:多列支出,不列,少列收入的
选项C: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
选项D: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C应当属于抗税行为吧?


徐老师

社区级别: VIP会员
注册日期: 2012-08-06
发贴数量: 387
【字体:
第2楼

您的理解有误。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Old Post 2015-08-18 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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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Old Post 2015-08-18 17:10:01
【字体: 第2楼
 

您的理解有误。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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