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大试点是为全面铺开探路
当财政部部长谢旭人3月18日刚刚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进一步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当国务院近日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今年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政策刚刚公布,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城市名单的传言就甚嚣尘上、扑面而来,A股市场上的地产股更是因此应声而落。
尽管针对传言,广州、深圳税务部门日前均表示,开征房产税无时间表,也“尚未接到有关通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日前更是在广州岭南论坛上表示,“我负责任地说,目前扩大房地产税的范围还没有定。还没有确定哪个新城市开征房产税。”但齐骥也承认,目前住建部正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总结重庆和上海房产税试点经验,研究扩大房产税征收城市。这表明,房产税全面开征前的试点,仍在衔枚疾进。
之所以要扩大房产税开征试点城市,是因为,沪渝试点一年多,房产税开征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已经充分暴露,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再次进行试点。至于第二批扩大试点的城市选在哪里,人们猜测广州、深圳,也并非毫无道理。因为这两个地方不仅房价较高、市场相对成熟,而且广州、深圳的很多市场改革,历来都走在全国前头。如果在广州、深圳总结经验、优化方案,将有利于房产税向全国稳步推进。
不管第二批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城市确定在哪里,人们都有理由相信,这次房产税扩大试点,必定不会是上海、重庆房产税征收模式的简单重复和翻版。这是因为:
一方面,目前已试点房产税的重庆、上海两地,并未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这种房产税征收模式,有违谢旭人强调的“进一步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的政策取向。既然谢旭人讲话中,已明确表示向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税改方案将进一步研究制定,那么,入围第二批房产税试点的城市,如果把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将丝毫不会令人惊讶。也因此,如果第二批入围城市进入试点,那么这些城市未来推出何种房产税试点方案,将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影响深远。毕竟,他们探索和实践的模式,或将代表着未来在全国全面铺开的房产税开征方式。
另一方面,与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更多是为了调控房价的目的不同,此次一旦扩大试点,目标必将锁定在解决地方财政资金来源问题上。因为现在开征房产税的楼市环境,与沪渝当初开征的环境大不相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大多进入停涨和下跌状态,房价涨势在持续加码的楼市调控政策作用下,已基本被遏制。此时扩大房产税试点,显然并非加码楼市调控,而是为地方财政收入寻找长效机制。
关于房产税,虽然有人反对,比如北京有地产大佬日前就表示,“开发商在通过招拍挂拿地时,就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相当于‘地租’,而房产税也是地租的一种形式,如果业主再交房产税的话,就相当于政府收取了两次地租,这样做是没有道理的。”但从目前情况看,虽然“没有道理”,虽然有很多人极力反对,但从齐骥的表述中,人们认识到,房产税扩大试点,依然会一如既往地“稳步推进”,试点城市将会通过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的税收改革方案,为下一步在全国全面开征房产税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