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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将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昆明、玉溪、楚雄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其余13个州、市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二、 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实行网上交费的昆明市、玉溪市和楚雄州的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其余13个州、市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曲靖、玉溪、大理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其余13个州、市仍实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全省中级资格考试仍实行纸笔考试。

  四、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3年3月31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3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二)全省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5日—5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3年4月16日—5月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3年5月7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

  实行网上交费的昆明市、玉溪市和楚雄州的考生请选择“云南(后审)”区划,其余13个州、市的考生请选择“云南(前审)”区划。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四)2013年8月7日前,各地根据报名信息和编场情况,向省会计考办传真上报《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附件三),并严格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

  (五)2013年9月1日前,各地完成联系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六)2013年9月1日前,初级资格无纸化试点地区完成相关培训工作,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10月10日前,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七)2013年9月8日前,曲靖、玉溪、大理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10月20日前,各地完成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八)2013年10月20日前,召开全省考务工作会议。

  (九)2013年10月24日前,各地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20日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纸笔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9月14日至20

(共7天,1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十一)开展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的地区,应在本通知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和批次内,确定所用考试批次。财政部根据各地确定的考试时间和批次,统一通过网络在每一批次考试前的规定时间内发放试题,各地接收并组织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各地应及时上传数据。

  初级资格纸笔考试及中级资格纸笔考试仍沿用现行组织方式。

  (十二)纸笔考试完毕后,各州市于2013年10月29日前将考卷送达省会计考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2013年12月20日前,公布成绩。

  (十四)2013年12月25日前,各州市会计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3年度会计考试工作总结,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依据。

  (十五)2014年2月15日前,各州、市将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省会计考办(不能按时上交的须向省考办说明情况)。

  六、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点必须设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初级可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七、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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