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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 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 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注意:

  1.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2.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单项选择题

  ◎几个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使用权,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 )。

  A.其中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最大的单位

  B.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

  C.协商确定纳税人

  D.对这块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每一个单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多项选择题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某公园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

  B.某镇村民居住用地

  C.某市区外资企业生产车间用地

  D.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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