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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学习重点(32)
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
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两个部分。其中,当期所得税是指当期应交所得税。
一、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是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等。
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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